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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邓卫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3年第29期

摘要:基层党内民主是构建整个党内民主的基石,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动党的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民主 基石 实践

中图分类号:F42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9-314-01

近年来,新疆重油开发公司在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中,积极引导广大党员的民主愿望和要求,以保障党员权利为基础,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对推进党内基层民主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从本次的调研了解和问卷调查来看:有97%调查对象认为所在党组织对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党内事务,能及时地将向党员通报情况”;只有3%的人“不清楚”。这说明近年来公司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工作得到了广大党员的认可,总结近年来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工作,主要作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党内选举和民主测评制度,保障党员在选人用人中的民主权利

1.1在基层党代表的选举中,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一是根据公司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指导性比例的要求,各党支部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在广泛征求本支部党内外群众意见、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三是经公司党委批准后,各党支部按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的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在选举中可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再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1.2在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实行“二推一选”法。即首先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候选人人数的初步名单,提交支部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民主协商,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其次,按照上级组织的批复,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在本次的调研中了解到,对“参加选举的党员的权利”,98%的党员认为有 “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权利,67%的党员认为有“另选他人”的权利。说明党员的民主意识比较高,知道自己的权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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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在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坚持评议考核制度。一是根据每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要求、内容和民主评议考核制度,每年组织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以民主测评和代表民主评议的方式,对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的考核。二是对公司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评议考核。主要由公司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党员和职工代表,对本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大会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和职工代表测评及评议。 2.拓展民主决策渠道,保障党员在参与党内事务中的民主权利

2.1建立基层党员列席会议制度。在推行基层党员和职工代表列席公司各项会议制度中,坚持按照“提出议题、征求意见、正式会议、落实监督”4个环节,制订了程序规范严谨、操作性较强的会议具体流程,保障党员在参与党内事务中的民主权利。近三年来,共选派60多名基层党员代表全过程参与公司生产管理会、生产经营会、后备干部推荐会、经营分析会;30名基层党员代表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通过列席会议制度的落实,拓展民主决策渠道,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

2.2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制度。坚持抓好会前征求意见制度,是拓展民主决策渠道,保障党员在参与党内事务中的民主权利,对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公司各级党组织,在召开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心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归纳整理成书面材料转告出席会议的人员,并在会上通报。同时,在民主生活会会后,认真落实反馈整改措施,并向全体党员及时予以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2.3在发展党员中,实行党员联名推荐优秀分子的办法。公司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党员“联名推优”制度。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由两名以上党员对提交申请书的同志进行培养考察后,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经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在发展前,认真听取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意见,根据考察意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发展的决议。近三年来,公司共发展新党员60名。

3.加强阳光党务建设,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民主权利

3.1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党务公开的质量。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在党务公开的内容上,主要包括党组织班子和党员情况、党的会议和活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我们对公司各党支部进行调查,目前公司24个党支部按要求全部实行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开期间,各基层党支部注意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反映,对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监督,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了党员参与事务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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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落实党内事务公开制度,确保公开内容“三及时”,活动“一先行”。近年来,公司党委以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为契机,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一是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及时告知党员,做到重要文件及时向党员传阅,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向党员传达,重大开支及时党员通报。二是重大活动党员先行,在执行中央政策、接受上级任务、完成特殊使命中,党员先行动。

3.3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坚持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发挥党员民主权利,使每个党员通过自评和他评,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达到的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目的。近三年,公司共计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1775人次,参评率达99%,有77名被评为优秀党员并受到表彰。

4.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保障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民主权利

4.1健全党内生活制度,让党员受教育。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坚持党内“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保障党员的组织生活的民主权利;二是在“七·一”前夕,采取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知识竞赛、学习心得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党员学习教育,广泛宣传党的知识,宣传党的光辉历史、丰功伟绩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每一名党员的思想认识有新的提高;三是建立了党员活动日制度,各族党员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党的活动,通过活动,积极引导各族党员真正做到“思想觉悟优于群众、业务技能强于群众、完成业绩高于群众”,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4.2建立关怀服务体系,让党员得温暖。一是重视党内关怀工作,坚持定期走访慰问制度的落实。近三年来,公司党委共拿出28300元慰问金,在每年的“七·一”前夕,组织对公司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老党员、内退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二是开展党内互助活动,大力开展领导干部联系特困党员、机关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基层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等特色活动,加强了对困难党员的跟踪服务,通过实实在在的帮扶,党员的组织归属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