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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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博州政办发[2012]68号 【发布部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22 【实施日期】2012.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

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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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1〕36号)精神,设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州发改委),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粮食局(以下简称自治州粮食局)牌子,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㈠ 增加的职责。

承担自治州援博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㈡ 加强的职责。

⒈组织实施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职责。

⒉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职责。 ⒊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的职责。

⒋参与制定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按规定需报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除外)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㈠ 综合研究提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建议。

㈡ 研究分析自治州经济形势,提出促进自治州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 2 / 4

建议;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建议;研究涉及自治州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综

合协调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自治州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㈢ 研究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自治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自治州企业上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㈣ 研究提出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拟订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州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自治州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州招投标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㈤ 推进自治州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自治州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负责协调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自治州城镇化建设;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储备工作;规划、推动高新技术发展;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㈥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监测国外资金的利用和全州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

㈦ 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负责自治州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拟订自治州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管理粮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