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5 12:54: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

活着的法律

2016年7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本次发布的一共568个,其中包括法院用的文书样式463个,当事人所用的文书样式105个,其中亮点众多。据悉,这两份文件将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本期推文为大家呈现《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部分。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

▎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

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

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

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无需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案号

案号由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组成。

案号=“(”+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案号的编制、使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等执行。

三正文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地位和基本信息。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姓名、性别等身份事项以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为准。

当事人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

当事人住所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准;离开户籍所在地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连续两个当事人的住所相同的,应当分别表述,不用“住所同上”的表述。

3.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当在当事人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代理人为单位的,写明其名称及其参加诉讼人员的基本信息。

4.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经营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写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当事人是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写明字号)合伙人”。

5.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应写全称,以其注册登记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

7.当事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写明其经过翻译的中文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并用括号注明其外文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外国自然人应当注明其国籍。国籍应当用全称。无国籍人,应当注明无国籍。

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在姓名后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

外国自然人的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以其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以其注册登记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8.港澳地区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冠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