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20:45:4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A.一般区别与联系。1、调整对象的区别与联系。两法共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这是其连接点,但经济法侧重从内容上规范,行政法侧重从形式上;同时行政法相对稳定,而经济法多变。2、调整方式的区别与联系。a.直调与间调。行政法以直调为主,经济法…b、弹性调整与刚调。行政法以刚调为主,经济法…c、共性调整与个调。经济法以个调为主d、实体调整与程序调整,经济法以实调为主。 B.深层区别。1、观念与方法论区别。行政法的观念与方法论是个体主义的,其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和利益,是个体本位法;而经济法的观念和方法论是整体主义的,积极防止个体对整体利益的侵害,是社会本位法。2、精神区别与联系。经济法强调科学精神,行政法有浓厚的人文精神,这种精神上的差异对两法其他方面也有影响,具体表现在a、国别异同方面b、理性程度方面。 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区别与联系

A.二者联系。都属于广义的社会法,都是因国家对社会关系的干预而产生,有以下共同点:a、方法论,都秉承整体主义方法论,抱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间关系看作有机的相互依存关系b、法本位。都认为任何个体都富有社会责任,同时社会对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也负有责任c、法益,都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d、功能互补,都兼具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

B.二者区别。a、干预范围,社会法主要对劳动关系及社会再分配领域的一些关系干预,而经济法对整个社会经济各领域进行干预。b、干预宗旨。社会法保障基本人权,社会安全和维护基本的社会公平;经济法则旨在维护社会经济结构合理,市场竞争有序,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高效发展,人民福利的不断提高。C、干预手段。社会法手段相对单一和固定,经济法则相反。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A.二者区别。1、表层区别。a、主体意思的限度.民商法强调意思自治,而经济法对意思自制有所限制,法律层授权或依法设立某种经济规制或调控机关,使其行使社会权利限制个人自由而争取社会整体自由。b、权利保护的特性。民商法对所有主体平等保护,赋予相同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因主体角色不同而给予不同对待,权利义务不同。C、调整的经济关系层次,民商法注重微观经济关系,经济法相反。d、目标内容。民商法主要重视当下个人的经济利益,而经济法更重视整体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历史中的人。e、国际比较。民商法国际间差异不大,全球趋同,而经济法极具本国特色。

2、深层区别。a、对主体的认识和假设不同。民商法的主体是有自由意志的、单个化的人,拥有“完全理性”;经济法的主体则是“社会人”,且假设市场主体间信息存在偏差,市场主体只有“有限理性”。b、对社会构成的假设。民商法认为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之和;经济法认为社会是有机体,社会利益并非个人利益的简单加总。C、对政府与市场功能的假设。民商法认为国家外在于市场,市场是一个功能自足的体系;经济法认为市场并非一个功能自足的体系,政府需与市场各自发挥其功能,经济才能正常进行。

B.二者联系。1、调整范围交叉。民商法主要调整围观经济关系;经济法既涉及市场失灵的微观经济领域又涉及市场缺陷的宏观经济领域。2、功能互补。民商法主要功能是防止外来的人为因素对市场机制造成的破坏;经济法的功能不仅需要克服市场失灵和弥补市场缺陷,同时还要克服政府失灵,其功能具有互补性。3、取向趋同。二者在保护社会利益的取向上有些趋同,都是为了把社会经济调整到较为理想状态,只是方法和路径不同。 经济法学与法经济学的区别与联系

A.两者联系。都是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现实和法律现象进行研究的理论,都涉及法学和经济学理论,都研究法律制度与经济运行相互之间的关系。

B.两者区别。1、在研究对象上。法经济学几乎涉及所有的部门法领域;而经济法学则仅以经济法这一部门法为研究对象。2、在研究方法上。法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理论方法来研究探讨法律理论和法律体制运行及其他具体的法律问题,研究方法具有独特性。而经济法学运用法学理论方法研究特定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问题,它的研究方法和其他部门法学的研究方法一样。3、在理论基础上。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的准则和基本观念——效益,在词基础上又形成了一套理论体系:“一个基本假设”、“一个理论基础”及“四大定理”;而经济法学的理论基础是法学的价值观念——公平和正义,并以此为核心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4、在目的上。法经济学的目的在于建立解释法律现实和法律现象的全新方法论体系提供从法律的价值等基本理论到具体法制制度的分析工具,用来指导包括经济法制在内的整个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完善;经济法学的目的在于解释经济法现象并发现其运行规律,协调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