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0:05: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6.4.23 提升或下降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提升或下降应逐档加速或减速,操作应平稳。不得越档变速,不得运转中突然改变运转方向。

2 不得斜吊重物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压住、卡住的重物。应注意吊钩上、下限位置,在接近极限位置时,应及时减速。 3 吊钩下落到最低位置时,缠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不得少于三圈,提升负荷时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

4 重物提升到高过障碍物顶点3m以上后,方可水平跨越。一般情况下应先减速后制动,避免急速下降、紧急制动。

6.4.24 小车牵引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牵引小车应逐档减、加速,然后推至零位。不得越档变速,不得突然改变小车运转方向。 2 小车在主索两端,距塔架有一段非作业范围,不得吊重。空载校车靠近塔架时,应将吊钩升至最高处,用一档速度缓慢靠近。

3 除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等工作外,小车不得搭乘人员。 6.4.25 塔架移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塔架移行前应排除轨道上的基础平台上各种障碍物,并先发信号通知主塔行走机构助手和副塔助手,警告塔架附近人员注意安全。

2 不得在起吊中间没有离开地面或未脱钩时移动塔架。

3 经常注意主、副塔架位差指示,当位差超出厂家规定数值时应及时调整。

4 当塔架接近轨道尽头时,司机和助手应密切注意限位开关的动作,当限位开关已动作,而移动电机仍不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移行电机电源,使塔架停止移动。事后应查明原因,恢复正常。

5 当多台缆机立体布置,上层缆机将跨越下层缆机时,应卸除符合,将吊钩升至最高位置时,方可跨越。

6 多台缆机布置在同一轨道上,作业中应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移动塔架时,应用低档操作,防止发生两机塔架相撞事故。

6.4.26 机器房助手和值班电工注意事项:

1 经常倾听各部位传动机构应无异常声响;检查各部位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85℃。 2 电动机温升不超过60℃,电气设备应无异常气味。

3 注意各控制盘柜的信号灯应显示,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正常。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司机,停机检查处理。

6.4.27 信号工注意事项:

1 缆机起吊点和卸料点应分别配备信号工和通信设备。信号供应进行培训并取得起重作业操作证。信号工应采用统一规定的缆机指挥术语进行指挥作业,口齿清楚,具有一定的起吊作业经验。

2 信号工作位置应选择得当,应在起吊点附近、视线视角全面清晰、外界干扰少、安全的地方。起吊点与卸料点信号工能见范围互相连接,若出现脱接情况,需加设中间信号工和通信设备。

3 信号工作业时应精力集中,密切注意吊钩和被起吊物体与障碍物之间的相隔距离,正确判断吊钩的速度,发令应沉着果断。

4 信号工每次挂钩起升时,在得到挂钩人员“可以起升”通知后,方可发令,低速提升。当观察吊物最低点超过障碍物3m以上,才可发出水平方向移动的指令。

5 无法判断吊钩(或被吊物体)与障碍物的相互位置,或看不清吊钩时,信号工不得发令。应在设法了解情况后,才能发出动车指令。

6 不得将通信设备交给他人,应避免周围其他信号传入话筒。

7 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更换或处理,恢复正常工作;电池应配备充足,用后及时给电池充电。

8 工作中不得用通信设备相互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谈。交班后立即关闭通信设备,不得在离开工作岗位远程控制指挥缆机运行。

6.4.28 停机前应卸除负荷,并将小车牵引至主塔停靠。

6.4.29 停机时应将各操纵杆置于零位。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断开电动机的主开关。 6.4.30 停机后司机与助手共同做好台班保养和机器设备的清洁工作。助手应清理好工具、润滑油料及擦拭材料。

6.4.31 下班前机长组织全机人员交换运转情况、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存在问题,记录在交接班本上准备交班。

6.4.32 当机上人员全部离开时,应断开隔离开关,将机房、操作室、副塔开关房及配电室的门全部上锁。

6.4.33 每班保养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做好机械、电器各部的清洁,保持地面干净、通道畅通。

2 检查各电动机、卷扬机卷筒轴承座、转向滑轮等基础螺栓的紧固情况,发现松动应及时紧固,有力矩要求的应采用扭力扳手扭至规定值。

3 检查各制动装置应可靠,必要时不带负荷进行调整,制动片厚度磨损达到更换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新件。

4 检查各电动机减速箱等机构的运行情况及温度,电动机温升不超过60℃,油温应低于90℃。

5 检查各电气仪表指示装置应正常。

6 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应按规定规格牌号进行添注。 7 起升绳装置润滑油泵工作时,温升正常,压力应在规定范围。

8 检查电源电缆和线路的连接情况,如有破损和连接松动,则应立即处理。 6.4.34 每日保养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检查小车各部连接、滑轮转动情况。

2 检查各承马夹头的固定情况及开合间隙,承马下部滑轮的磨损及进入开合轨时的开合情况。

3 检查承载索表面断丝及损伤情况,检查承载索索端部分连接器及索端固定标记的变化情况。

4 检查起升、牵引钢索表面断丝及索端固定情况。如发现断丝则应每班检查并做记录,达到规定值时应及时更换。

5 外观检查滑轮绳操磨损深度,大于设备厂商规定值时应更换。 6.4.35 每周保养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检查提升机构导绳装置的工作及磨损情况。 2 检查塔架各连接点及滑轮运转情况。

3 对提升和小车牵引索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当索径缩小10%或达到表6.4.35所列断丝根数时应及时更换。

表6.4.35 提升索和小车牵引更换标准

名称 提升索 小车牵引索 规格 6*32 6*32 报废标准 单节距断丝16根或5节断丝32根 单节距断丝8根或5节断丝16根 4 对6-7个承马进行移位:从主塔开始,每个移位0.6m-1m距离,按编号做好记录。拆除其中一个承马送检(换装一个检验合格的承马)。 5 按润滑周期表加注润滑油(脂)。 6.4.36 每月保养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电气部分应由专职电工按电气设备检修规程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清洁。 2 检查和清洁各电动机时,应注意清洁整流器表面和检查调整碳刷,若发现碳刷损坏应予以更换。

3 检查各电气柜、接线箱等接线应无松动。各接触器、继电器、整流器等工作应正常。 4 检查各限位装置、限荷装置、指示仪器、保护开关等。

5 对起升、牵引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齿轮磨损情况、各部间隙。牵引机构驱动摩擦块磨损达到更新标准或有裂纹时,应予更换。

6 检查钢结构各连接部件应无裂纹、变形和松动。

7 对吊钩、卷筒、制动器、联轴器及滑轮等进行重点检查,应无裂纹和变形。 6.4.37 每年保养(由主管技术部门组织进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各连接点螺栓应无松动,结构件应无变形、裂纹和锈蚀,必要时应予以矫正、补焊和除锈涂装。对重要连接部位高强螺栓应按规定扭矩值抽查。 2 对避雷器装置及接地保护设施进行检查,测量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3 检查承载索垂度不应超过最大允许值,必要时应重新张紧。 4 检查小车承马开合轨和导向装置,并进行校正和维修。 6.4.38 磨合保养(指新安装或大修后的缆机在投入使用初期所进行的保养)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润滑承载索,并对索端浇铸接头的位移进行测量和记录。

2 检查各运转部位的润滑情况,包括减速箱应无泄漏等,必要时添注。 3 对各传动部位和电气限位装置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调整。

4 前面检查钢结构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有松动时予以紧固。 5 按润滑周期表规定进行磨合期换油(脂)。 6.4.39 交接班应按6.1.34条的规定执行。

6.5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

6.5.1 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因进行全面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起重机司机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6.5.2 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无色盲、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6.5.3 每台起重机应配置专职司机。

6.5.4 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应将长发塞入帽内。 6.5.5 不得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不得上机。

6.5.6 应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修复。

6.5.7 起重机上设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6.5.8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6.5.9 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6.5.10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6.5.11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执行汽车安全技术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6.5.12 起重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应定期检查,更换过期剂料。

6.5.13 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应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应集中妥善保管或处理。

6.5.14 启动前应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充足,各轮胎气压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应紧固可靠。

6.5.15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挡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启动开关,进行启动。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启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启动。如果3次均未启动成功,则应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 6.5.16 低温启动时,应使用预热装置,先用启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启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明火烤油底壳。

6.5.17 发动机启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正常,机电压力应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min-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应无异声、焦臭气味,应无漏油、漏气、漏水等现象。在机油压力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6.5.18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应做到“十不吊”。按6.1.12条的规定执行。 6.5.19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鸣铃按6.1.13条的规定执行。 6.5.20 作业前的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可靠,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

3 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并锁住制动器插板。

4 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5 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不得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得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面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6 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7 作业时,不得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6.5.21 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变幅应平稳,不得猛然起落臂杆。

2 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 作业时,不得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作业(除厂家另有规定外i)。 4 变副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5 回转前应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6 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方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7 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越过前支腿中心。 8 臂杆外伸时,第二、三节应同步,入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予以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9 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

10 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延伸。

11 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作业位置时,应防止超负荷。

12 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6.5.22 副杆延伸与收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2 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 副杆需外伸时,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插入副杆根部与第四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拴挂轴销,由人工旋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连接的固定销。 4 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解放扭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5 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6.5.23 提升和降落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起吊前,应根据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来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符合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2 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

3 起吊前,检查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过卷扬警报、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应灵敏可靠。

4 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锁紧。

5 正式起吊后,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 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严禁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 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 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三圈。

6.5.24 应避免双机抬吊。却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应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单击所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重量80%。起吊时动作应一致,服从统一指挥,不得回转臂杆。

6.5.25 行驶前,应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

6.5.26 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上盘操作室车门。 6.5.27 用钢索将吊钩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应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得过紧。 6.5.28 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不得乘人。

6.5.29 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架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许载重吨位,不得冒险通过。 6.5.30 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6.5.31 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

6.5.32 起重机收班时应停在指定的停车库房位置。路途停放应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破时挂一档,车头向下时挂倒档,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6.5.33 停车时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 6.5.34 作业终了停车,应按规定进行保养。

6.5.35 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6.5.36 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应十分清洁。添加时,加油口应擦拭,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得取下滤网加油。

6.5.37 应减少液压系统的拆卸工作。 6.5.38 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6.5.39 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