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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6:24: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 —————————————————

爱我母语,爱我中华

第七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今年10月3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日。该法的发布对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国民素质,增进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该法的发布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宣传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培养广大公民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操,特举办“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

二、活动口号 爱我母语 爱我中华 三、领导单位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四、发起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 叶圣陶研究会 中国文字学会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五、支持单位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六、主办单位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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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办单位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语文世界》杂志社 八、活动对象

全国大、中、小学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 九、组织机构 (一)顾问委员会

朱新均 顾明远 曹先擢 仲哲明 陈章太 傅永和 黄德宽 刘国正 李行健 李朋义 (二)组织委员会 主 任:柳 斌

副主任:王登峰 李宇明 赵吕先 王敬松 于春迟 (三)评审委员会 主 任:陶本一

副主任:张世平 王铁琨 姚喜双 于 虹 余志鸿 郝铭鉴

彭冬林

委 员:(各省语委办负责人、中国语文报刊协会有关成员) (四)大赛办公室

主 任:王 晨

副主任:杨 阳 李 焱 方 波

办公地点: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邮编 100010)。 联系电话:010-65284279(传真)、65593617、85113645。 十、参赛办法

(一)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选手订阅《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专刊》(载有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及参赛试题、答题卡等内容),即可参赛。专刊定价:10.00元。大赛设有小学组,中学组,大学、教师、社会组三组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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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大赛同时举办“语言文字规范化论文评比活动”,教师或语文文字工作爱好者可参考专刊内“语言文字规范化论文写作范围”撰写相关论文。论文评审费:100.00元/篇。

联系地址: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规范大赛办公室,联系人:方波、周俐铭;电话:010-65284279、65593617、85113645;E_MAIL:zgywbkxh@126.com;语文世界网站:http://www.ywsj.com

(二)为了鼓励广大师生踊跃参赛,除国家级奖项外,分赛区可以设省、地区奖,奖品及奖证费用由分赛区自行解决。

(三)参赛日期:2010年10月1日~2011年4月30日。 十一、活动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由参赛人数的1‰产生)、二等奖(由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