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22:58: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3.3分厂(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环境保护职责 3.3.1分厂厂长、部门部长的环境保护职责

3.3.1.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3.1.2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及公司的环境保护制度,设置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具有相应环境保护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员,并领导他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3.1.3了解、掌握本单位环境保护状况,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3.3.1.4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因素。 3.3.1.5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检查制度,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环境检查,并定期通报。

3.3.1.7按环境保护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素质。

3.3.1.8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及时向公司汇报本分厂(部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情况。

3.3.1.9制定并完善生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定期进行演练。

3.3.1.10本单位发生环境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污染蔓延。

3.3.2各分厂、部门专(兼)职环安员环境保护职责

3.3.2.1协助本单位做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并接受上级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与业务指导,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负管理责任。

3.3.2.2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规章制度,拟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3.2.3定期向分厂领导汇报分厂环境保护状况;协助分厂领导修订分厂环境管理细则、环境责任制等。

3.3.2.4负责落实分厂环境责任区域划分等具体环境工作,将各责任区域落实到班组及个人。

3.3.2.5全面查找本单位的各类环境因素,提出防控措施。

3.3.2.6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检查,监督、落实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组织开展本单位环境保护培训工作,宣贯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3.4各子分公司环境保护职责

3.4.1各子分公司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3.4.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对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监测、三废治理负责。

3.4.3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3.4.4每月组织本单位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向电器设备动力部报告检查情况。

3.4.5每周填写环境报表并反馈电器设备动力部。 4 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组织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企管部。

4.2本标准的具体考核办法按公司《检查与考核管理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