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主要变动汇总表03合并财务报表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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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主要变动汇总表(三)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讲解2010》章节号 涉及准则 合并财务报表 修订事项名称 控制的具体应用 修订前 2008版页码 修订后 2010版页码 内容 未明确提及。 内容 在具体应用控制标准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更应当着重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进行职业判断,如被投资单位各个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潜在表决权、日常经营管理特点等因素。 主要变化及影响 根据《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中一、(三)、7项内容新增加强调事项,强调控制的判断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和事实,作出专业判断。 关于判断控制权存在与否时应考虑的因素,可参阅本所“IPO高级研讨班”相关课件资料。 新增加强调事项。实务上无实质变化,即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生效时起,即对合营企业不能再采用比例合并法。但强调应先充分了解公司章程、协议等内容,恰当判断是存在控制(子公司)还是共同控制(合营企业)。 与IFRS的比较 与IFRS一致。 34.1.1.3 555 34.1.1.3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范围 未明确提及。 558 34.2.1 合并财务报表 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未明确提及。 559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投资企业对于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不采用比例合并法。但是,如果根据有关公司章程、协议等,表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境内企业设在境外的子公司在境外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境内不存在且受法律法规等限制或交易不常见,企业会计准则未作出规范的,可以将境外子公司已经进行的会计处理结果,在符合基1

IAS 31 允许采用比例合并法核算对共同控制主体的投资。但在判断属于子公司还是合营企业的问题上,中国准则与IFRS并无实质区别。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号》第二条规定增补,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二条规定一致,体现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等效的成果。

《讲解2010》章节号 涉及准则 修订事项名称 修订前 2008版页码 修订后 2010版页码 内容 内容 本准则的前提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后,并入境内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合并报表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所规定的权益法进行调整。在确认应享有子公司净损益的份额时,对于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以备查簿中记录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该子公司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直接以该子公司的净利润进行确认,但是该子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仍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如果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采用权益法进行调整时还应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调整。 2

主要变化及影响 与IFRS的比较 34.2.2 合并财务报表 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548 合并报表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所规定的权益法进行调整。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 560 新增加合并工作底稿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模拟调整的具体操作方法。 其中特别提到在进行模拟权益法调整时也需对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进行抵销调整,即与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中采用的完全权益法一致。 需注意的是:《讲解2010》【例34-7】中所涉及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系顺销交易。我们认为,虽然在模拟完全权益法核算时需全部抵销未实现利润的影响(因而【例34-1】中模拟权益法的处理是正确的),但在合并报表层面,顺销交易的内部未实现利润抵销的影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损益,不应由少数股东承担(逆销和平销交易的内部未实现损益抵销的影响需按照在内部交易中处于卖方地位的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分配给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但在【例在IFRS下编制合并报表时,通常不进行模拟权益法核算,而是直接以成本法核算结果纳入合并。但是,是否模拟权益法核算仅仅是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选用的技术方法,只要确保最终合并结果准确,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各位可根据自己的习惯、合并集团架构的复杂程度、因净损益以外的原因导致的子公司净资产变动的复杂性等因素考虑确定。

《讲解2010》章节号 涉及准则 修订事项名称 修订前 2008版页码 修订后 2010版页码 内容 内容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调整分录为:对于当期该子公司实现净利润,按母公司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贷记“投资收益”项目;对于当期该子公司发生的净亏损,按母公司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项目。对于当期收到的净利润或现金股利,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对于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按母公司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贷记“资本公积”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 注:《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时,收购方取得的股权(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即意味着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在合并3

主要变化及影响 34-2】和【例34-12】中计算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和本期少数股东损益时,实际上都把顺销交易未实现损益抵销的影响分配给了少数股东,我们认为这是不恰当的。实务操作中需注意。如对此有疑问,请咨询技术部。 与IFRS的比较 34.2.2 合并财务报表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是否需要就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合并报表层面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 未明确提及。 561 (【例34-1】)中的“注” 增加注释。但我们认为该表 述的恰当性值得商榷。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是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税合并中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并不意味着“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在税收上实际上是按公允价值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