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4 3:15: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统计站工作职责

统计站是隶属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综合职能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业务上受县(市)统计局的领导,具体职责为: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应统计管理条例和规定,并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各专业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

二、组织、协调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工作,完成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对本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定期公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资料,并提出分析报告。

四、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第一、第二、三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统一管理辖区内各专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凡是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或提供统计资料,必须经统计站审查,并加盖印章;凡是下发到村(居委会)、企业的统计报表,必须经上级统计机构或统计站审核批准。

五、负责统计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规范保存和使用统计数据资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村(居)委会、企业、事业

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六、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做到上报数字准确、及时。坚决抵制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

统计站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增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统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促进政治学习、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学习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为主,结合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研究,使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各自的工作需要。

二、具体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统计资格培训考试,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具备合格的资质。

三、统计站根据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及时对各村(居)委会统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进行培训。

四、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业务学习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学习培训效果,提高学习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