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缆、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8 20:42: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井下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1、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瓦斯抽放管等管路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

2、巷道内风水管路的铺设应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巷帮要预留出防止巷道变形损坏风水管路的间距。

3、铺设管路的巷道出现冒顶、地鼓、片帮时应即时修护。 4、巷道内从迎头向外100米后的管路必须进行刷漆防腐。刷漆的颜色遵照如下规定:供风管路黄色,供水管路蓝色,注浆管路铁红色,排水管路绿色、瓦斯抽风管黑色。刷漆必须保证均匀,鲜艳美观。

5、巷道内管路,应有标明用途、管径、长度、流体方向等的标识,管路标识应规范、清晰。标识箭头用白色油漆标注,指示风、水的流向。平直管道15~20米一个箭头,拐弯及过墙两则均要标注箭头;4寸以下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2倍,4寸以上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1.5倍。同一趟管道的箭头长短大小要一致。

6、不论何种管道,要求在箭头尾端用汉语拼音首字母标示介质种类,例如排水管路用字母“PS”表示,从压风管路用字母“YF”表示,供水管路用“GS”表示,注浆管路用“ZJ”,瓦斯抽放管路用”CF”表示等。用阿拉巴数字标注距离,距离以米为单位,用字母“m”表示,例如:“YF-φ50-200”( φ50代表管路内径,单位mm。200代表管路长度,单位m)。字母、数字高度与箭头最宽的宽度相一致,字母、数字颜色为白色“宋体”。

7、供风、供水管路每隔50米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管路要求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8、风水管路敷设时,在巷道的拐弯、车场等处需要圆弧处理时,应用同型号的管路加工弯头、龙门架等进行过渡连接,严禁使用软管和规格较小的管路与主管路连接。由风水管路引出的支管要和主管平行布置,拐弯处应用弯头,引出处应用快速接头、法兰或专用卡箍固定,严禁用铁丝绑扎,并用规范的塑料钩或铁钩吊挂,吊钩间距必须均匀一致。

9、排水管路在巷道掘进施工时,就应根据掘进期间和工作面形成后的的实际涌水量铺设,避免重复建设,并需在巷道的低洼处应设置三通和放淤阀。采掘工作面巷道单侧有钻场的,排水管路应分布在钻场侧;无钻场或两边都有钻场的,应布置在运输线侧,且每个钻场处需安装一个三通和闸阀。风水管路过钻场处应用弯头平滑过渡,严禁直角连接。

钻场

10、顶底板稳定的巷道,排水管路要铺设在巷道运输线一侧的底部或吊挂在顶部。铺设在底部时要有牢固的底座支撑和固定;吊挂在

顶部时要与各管路的高度、水平等保持协调一致,并用规范的卡子固定,严禁用铁丝直接吊挂。

11、顶底板及巷壁压力较大的巷道,风水管路应采用φ20mm元钢或螺纹钢加工的吊钩吊挂在顶板上,吊钩连接花篮螺栓,花篮螺栓直接连接到巷道顶端或用钢丝绳配绳卡从顶板引下,当顶板压力变化时,可通过调整花篮螺栓和绳卡来保证管路平直。

12、管路挂钩的制作应与管路相匹配,挂钩的具体制作标准可参照附图。管路挂钩由各单位机修队自行加工,机修队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的挂钩不得使用。

排水管路双钩排水管路单钩φ20圆钢φ20圆钢制作要求: 1、井下风水管路吊钩由各单位机修自行加工; 2、机修队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加工,整体制作要美观并焊接牢固。 3、所有管路挂钩加工后刷银粉漆。

13、风水管路吊挂时,按照管径大小不同,由下向上布置。风水管路采用吊钩吊挂,吊挂钢管时,每根管子用2个吊钩;吊挂PE管时,每根管子可用3-4个吊挂,两边吊钩离管口500mm。当在轨道侧吊挂时,自底板道面到管路下沿应不小于1500mm,防止矿车掉道碰撞;当在胶带输送机侧时则不受此限。无瓦斯抽放管的巷道,风水管路应与电缆、小线分别吊挂在巷道的两侧,各管路间距为200mm。